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规定的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本规定所称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家GB59-93《剧毒物品品名表》所规定的剧毒化学品。
二、中心必须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并落实两名具体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督促规章制度的执行,防止事故发生。教学实验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相应的教学、科研活动中的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必须写出申购报告,实验室主任、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向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签署意见后,报保卫处审批备案,保卫处治安科具体负责这项工作。要通过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学危险品商店购买。
四、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要符合国家标准,专人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五、剧毒化学品要存放在装有防盗铁门、铁窗的房室里,放置于保险柜或铁皮柜内,保证安全。
六、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分项放存,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容易积水地点存放,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同一储室存放。
七、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应有明显的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防盗防破坏设施,保证安全。
八、教师科研用量可直接到实验中心领用,领用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需填写专用领用单,使用责任人签字并经实验中心主任签字后才能领取。学生领用时领用单必须有导师签字。
天平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持天平室内不受阳光直射、保持室温在10℃-30℃,湿度在50%-70%以内,天平内放置的变色硅胶吸水变色后应及时更换以保持天平内的干燥。防止受灰尘的影响,空调不能直吹天平,天平操作台应平稳无震动。
二、使用分析天平时,应注意观察天平的水平泡的位置。如果有偏离,调整水平调节脚,使水平泡处于正中央。使用前必须通电预热30分钟以上,平时保持天平一直处于通电状态;不用时,按ON/OFF键关机,不需要拔电源,不使用天平时,要随时关上防风罩。
三、只有需要精确称量的东西才允许在精密分析天平(精确到0.0001g)上面称量,且不能把烧杯等重物放上面称量,否则会影响天平的使用寿命和精度。称量要求精度不高的重物请在普通分析天平(精确到0.01g)上称量。为避免称盘被样品腐蚀保持称盘的清洁完好,所称样品不可直接放入称量盘中,一定要放在称量纸上或称量容器内,方可进行称量。
四、分析天平停用一段时间后恢复使用时须用随机配置的标准砝码进行校准,校准完成后方可正常使用。
五、称量后务必要保持台面清洁,用刷子清扫台面将废弃物置于垃圾桶内。
六、不能在天平室高声喧哗,不能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使用仪器设备后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气瓶要存放在带报警装置的气瓶柜中。
二、不可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使用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三、不同气体混合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要隔离存放。
四、不能使用检验过期或未经检验的气体钢瓶。盛装腐蚀性气体的钢瓶每2年检验1次;盛装一般气体的钢瓶,每3年检验1次;盛装惰性气体的钢瓶,每5年检验1次。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须提前进行检验。
五、气体钢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气量。永久气体钢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 Mpa;液化气体钢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六、气瓶的瓶帽要保存好,充气时要戴好,避免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撞坏阀门,造成事故。
高温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烘箱、马弗炉、高温管式炉等加热设备应放放置在通风干燥处,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气体钢瓶和纸板、泡沫、塑料等易燃杂物。同时在烘箱、马弗炉、高温管式炉等旁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识。
二、开机工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仔细检查,特别是检查电气系统的接线是否可靠,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处理。
三、严禁用湿手开启电源开关和触摸仪器外壳。当正在开机工作时,一旦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立即关闭电源,停机检查。
四、烘箱、马弗炉、高温管式炉等运行期间,须加强观察(一般需每1~15分钟观察1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开机过夜,须先向导师和实验中心报备,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措施。
五、烘箱、马弗炉、高温管式炉等使用时炉温不得超过额定工作温度。设定炉温最高不得超过最高工作温度,以免烧毁电热元件。
六、热电偶不要在高温时骤然拔出,以防外套炸裂。禁止向马弗炉内放置各种液体及易溶解的金属。炉膛内应保持清洁。
七、烘箱内不得用塑料筐等易燃容器盛放待烘烤的实验物品,应采用搪瓷、不锈钢、玻璃、陶瓷等材料制作的容器盛放。烘箱内不得加热易燃易爆试剂,特殊情况确需加热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向导师和院系报备。
八、烘箱、马弗炉、高温管式炉等使用完毕,应立即切断电源、拔出电源插头,并确认其冷却至安全温度才能离开。